广东公务员注意啦!出差“食住行”须看清这个新标准
时间:2024.08.11   作者:九游会·[j9]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出差的“食住行”都不能任性,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最新调整了,工作人员出差不再分房型,而是根据标准作为报销上限据实报销。省内省外分地区、分职级执行,小参(ID:gzcankao)为你制作了详细的表格,请自测你能享用神马标准的“食住行”!

“私车公用”、开自己的车出公差再报销?NO!驾驶私家车出差,因此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均有调高

小参(ID:gzcankao)从广东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日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已经调整。好消息是,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均有调高,而省外出差标准则按中央和国家机关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差旅住宿费标准限额分地区、分职级执行。 此外,省财政厅还发布补充通知,将车改与差旅费管理制度衔接、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其中规定常驻地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等5个规定区域内的,在本区域内公务的不能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老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4〕67号)的原规定,省直机关单位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普通套间。

住宿费限额标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40元。

新标准

广东省发布《关于调整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行〔2016〕54号,简称54号文),住宿费标准分省内和省外调整。

调整后的标准为上限,《通知》要求各类人员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省外差旅交通伙食标准自测表↓↓↓↓↓↓

驻地在广州5区的区内公务不得报销交通费

省财政厅另外发布了《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粤财行〔2016〕66号,简称66号文),将车改与差旅费管理制度衔接、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

车改后驻穗省直机关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根据单位常驻地实际区别对待:常驻地在广州越秀、天河、荔湾、海珠、白云5个区内的,在本区域内的公务活动,使用车补,不得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广州市其他区(5区以外)的公务活动,公交费、伙食费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参照现行差旅费规定执行。按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城市间交通费需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而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定额包干,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定额包干。

而常驻地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等5个规定区域外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差旅费管理的衔接按所在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接待单位最多安排一次工作餐

粤财行〔2016〕66号文还对十七个差旅费的问题做了明确。其中明确,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除了按《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也应在标准内交伙食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支出。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在标准内交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所在单位与提供交通工具的单位属于同一预算单位的,视作单位派车出差,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不提倡驾驶私家车出差

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如驾驶私家车出差,因此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如加油费、过路过桥通行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

无住宿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除非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并不能报销,66号文明确,城市间交通费以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也要扣除回家省亲的天数报销。

出差人员原则上应乘坐软座,符合条件乘坐软卧而改乘软座的不予补差,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不再要求必须入住定点饭店

值得注意的是,差旅费管理办法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2015年起,出差定点饭店已不再招标采购。

对于厅级以下级别人员的住房,按照每人每天住宿费开支标准执行,在标准之内可自行选择房间类型,不再硬性规定2人住1间房。规定同时允许在经批准的出差天数和限额标准之内,按实际住宿天数将较高和较低价位的房费统筹使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闭会期间参加各单位组织的座谈、调研、咨询等会议和活动,所需差旅费由组织单位按规定报销。

文:广州日报记者 何颖思 部分资料据人民日报 头图:新华网 广州参考编辑:钟敏